诈骗罪判几年?
最高法院《廖某春等诈骗案》:“套路运” 招聘司机是合同纠纷还是诈骗?
杨毅斌
(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企业法治政策中心、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)

2022年3月到2023年5月,廖某春、张某、刘某等人专门盯上了持有 C1 驾照、想找货运工作的无车司机。他们租下写字楼,注册空壳物流公司,包装成正规企业,一步步设下圈套。他们先在招聘平台发虚假广告,打着 “保证货源、专线运输、月入过万、公司协助零首付购车、代还车贷” 的旗号吸引求职者。面试时继续夸大承诺,还带求职者参观仓库制造货源充足的假象,先收取 400 到 10000 元不等的意向金。
到了购车环节,他们故意选滞销低价车,却对司机虚高报价,诱导司机以自己名义贷款买车。等贷款批下来,又编造贷款不足、征信有问题、要缴保证金等理由,再骗 1000 到 30000 元。
最狠的是派单环节,他们故意给长途单、超载单,让司机根本完不成任务,再以 “违约” 为由拒绝代还车贷,逼司机主动放弃。等司机要退车解约,他们又以 “单方违约”不退钱,甚至收“转让费”,把车收回再骗下一批人。骗不下去就关公司、换名字继续骗。
截至案发,这个团伙一共诈骗 60 多名司机,涉案金额高达 230 余万元。
被告人上诉辩称,这是正常商业行为,顶多是合同诈骗。但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,“套路运” 和 “套路贷” 一样,是完整的诈骗套路,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实经营意图,纯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整个引流、面试、购车、派单、解约全是圈套,环环相扣,所有环节的收费都属于诈骗金额,应当整体认定为诈骗罪,而不是合同诈骗罪或民事纠纷。
最终一审判决廖某春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,部分适用缓刑,罚金从一万到二十万元。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参考答案:
“套路运” 诈骗属于完整犯罪套路,基于同一非法占有目的,全程环环设套,应整体以诈骗罪定罪,各环节骗取钱款均计入犯罪数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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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杨毅斌律师
法学博士、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律师、盈进律所企业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、广东省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和保护协会常务副秘书长、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特聘研究员。长期致力于土地纠纷、合同纠纷、股权设计、税务筹划、刑事辩护等法律研究及法律诉讼。
执业以来,始终坚持讲信誉、讲真话、讲正义!即:讲信誉:一个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的专业技术型律师;讲真话:一个充分表达当事人心声的情理论证型律师;讲正义:一个立志维护社会有序美好的据理力争型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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