盈进律师普法进小区


日前,沙溪镇溪角社区联合沙溪公益园在沙溪华发四季小区开展“请勿高空抛物,共建文明小区”小区宣传活动,活动邀请广东盈进(中山)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通主任就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作普法讲解。活动于晚上7:45分在小区广场举行,主持人在播放视频讲解了“高空抛物”的各种危害后,刘通主任从“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主体”、“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”的角度,向小区居民作了深入浅出的法律讲解,受到群众欢迎。

小区物业公司苏经理表示,《民法典》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在高空抛物事件中的法律责任,这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物业公司不仅要加强管理,更要加强宣传,让广大的业主理解法律规定,主动遵守法律,对减少“高空抛物”事件的发生有很大的帮助,欢迎更多这种群众听得懂、记得住,接地气的普法宣传。